您的位置:新世界旅游天地 → 正文
热门文章
推荐文章
最新文章
八大案例 教你绕过旅游陷阱
 添加时间:2008-08-14 原文发表时间:2008-08-14 人气:2

本文章共3334字,分2页,当前第1页,快速翻页:
 

暑期又是外出旅游的高峰期,想轻松度过一愉悦假期固然是每个人的梦想,但在游玩过程中,有时难免遇到一些景点宰客、旅行社甩团、入住酒店降级等偷梁换柱的把戏;为此,现整理出一些常见的欺骗游客案例,希望大家能有所提防。

    案例1:对完歌后让你掏钱

    事件:某旅游团游览海南省万宁市的民族风情大村庄,游玩现场,男性团友们被推荐体验少数民族族婚嫁风俗。他们换上了少数民族服装,戴上“槟榔坠”,一群少数民族服装打扮的少女笑容可掬地拥上来,和他们完成了对歌、喝交杯酒,背入“洞房”的仪式。

    骗局:体验完毕后,少女们话锋一转,开始谈钱,说按照当地风俗,男士本该在女家做49天的长工,所以游客们也要交49元“自赎”,另外,还必须给少女们一些小费,每位不能少于10元。因事先未说明收费,故现场游客纷纷抗议,但不交钱,少女们会围上来威逼,甚至破口大骂。游客无奈只好“花钱消灾”。

    对策:事前要和导游沟通清楚,哪些项目属免费,哪些项目是收费的,以免上当。

    案例2:游客旅游中受伤应该由谁来赔?

    事件:汉口市民朱清参加一家旅行社的庐山三日游,爬山过程中,不慎滑倒扭伤了脚。回汉后,朱认为报团时旅行社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,于是要求旅行社赔偿部分医疗费用,旅行社却认为爬山途中,该社导游已尽到提醒义务,朱属于自己扭伤,不在旅行社赔偿范围之内。

    分析:旅行社责任险的责任范围是:旅游过程中,如果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或者失误导致游客受伤或发生意外,游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赔。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,或者遭遇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,如地震、山洪等受到伤害,这不属于旅行社赔偿的范围。

    解决:按照旅游条例相关规定,旅行社必须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,但是由于并非强制,所以不少旅行社在实际操作中能省则省。故而如果是参与危险度较高的旅游项目,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或请旅行社帮忙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。

  案例3:参团游客临时退团订金该扣吗?

    事件:沈女士想利用五一长假带女儿到云南昆明去旅游,于是到一家旅行社参加报名并交了预付款。但在离旅游团队出发还有两天时,沈女士的女儿因要参加节日演出活动,故向旅行社提出退团。由于沈女士在交纳旅游票订金时,仅仅只是口头承诺,未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,旅行社按照惯例扣除了沈女士旅游票价总额的10%,沈女士对此提出了异议,并向旅行社领导投诉说:“我未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,里面的条款我也不清楚,你们怎么能擅自单方面扣除我的钱款?”

    分析:当事双方各有责任。旅游质监部门调查研究后认为:1、本投诉案例的主要责任在沈女士本身;2、《旅游合同》必须在双方公平自愿的原则下签字、盖章后才能正式生效,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同意;3、因未正式签订旅游合同,旅行社按照惯例扣除沈女士订金的做法不妥,扣除旅游票价总额的10%没有依据,也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;4、旅行社可按照《民法通则》的有关规定向沈女士追究因退团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。

    解决:在本案例中,沈女士因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的损失,理应承担赔偿责任。但作为旅行社而言,不能想当然的凭惯例扣钱,应耐心向游客作出解释,并争取游客的理解与配合。

  案例4:旅游过程中景点“货不对板”如何解决

    事件:不少游客在出游过程中,往往会遇到这样情况:以出国游为例,首先是旅行社隐瞒出国游的真实费用,等消费者交齐款做足准备欲罢不能时再让消费者多掏钱;其次是旅游项目与出行前所宣传的有较大出入;第三是有的旅行社甚至不让游客下车,只让其在车上“远观”;第四是旅行社常向游客收取不合理费用。在出国游期间,旅行社往往以国际惯例为由强行收取导游费、司机费。有些导游甚至连同地陪威胁、恐吓游客。而事实上,国家旅游局已经三令五申强调导游不得索要小费。
 
查看其它页面1 * 2 * 下一页>>
上一篇:野外旅游防治虫蛇的知识下一篇:轻松节假日旅途新八招

相关评论:

本文章所属分类:首页旅游天地